转发“关于举办第九届南京市中小学生旧图书交易节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4/28 11:05:51 出处:本站 作者:时晓莉 有717位读者读过
各班主任:
现将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九届南京市中小学生旧图书交易节的通知》(宁教办[2014]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班按照通知精神,本着自愿的原则做好活动的宣传与安排,并于5月4日下班前将班级孩子参加活动的情况上报德育处。
附件:
关于举办第九届南京市中小学生
旧图书交易节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促进中小学生读书活动的开展,给中小学生搭建一个旧图书再利用和变废为宝的交易平台,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根据2014年南京市中小学“读书节”活动安排,决定举办第九届南京市中小学生旧图书交易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广播电视台。
二、承办单位
南京科技馆。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四、活动地点
南京科技馆(雨花台区紫荆花路9号)。
五、活动内容
1、中小学生可将自己闲置的教辅书籍、旧课外书籍和旧文具、玩具等进场进行交易。活动现场将划分为小学生和中学生两个交易区域;
2、进场交易的中小学生需要自带摊布,自设摊位;
3、活动结束时还未交易的图书等,可由学生及家长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其捐至活动现场的捐书台,由主办单位转捐给农村学校。
六、有关事项
1.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中小学生前往参加交易节活动时,需征求家长意见并经家长同意。小学生需有其监护人陪同或学校集体组织。学生免票,教师出示工作证或教师资格证免票,家长携子女凭十本以上交易图书享受2.5折优惠门票;
2.进场交易的旧图书、文具、玩具等要认真清理,确保交易的物件旧而不污、旧而不破、旧而有益;
3.活动中实行“自由定价、双方协商”的公平方式进行交易;
4.各区县教育局、学校要广泛发动,积极宣传旧图书交易节活动的意义,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加强与家长保持沟通与联系,共同教育并引导学生在交易节中学会理财、学会沟通、学会诚信,体会创造价值的乐趣,享受通过自己的劳动带来的快乐,并在活动中获得教益,充分体现本次活动的价值;
5.参加活动的中小学生及家长、带队教师要高度重视安全,确保万无一失,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6.主办单位将在南京电视台少儿频道《魅力校园》、《南京教育》等有关栏目播出活动宣传片和移动字幕,并及时报道活动情况。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宣德处(83639940)、南京电视台少儿频道《魅力校园》和《南京教育》栏目组(84419286)联系。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