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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宁区推广第18届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具体工作要求”

发表日期:2015/9/8 7:27:44 出处:本站 作者:叶有平 有3985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推广第18届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市教育局和语委《关于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南京市系列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今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18届推普周,各区认真落实好推普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工作要求,望各中小学、幼儿园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15周年、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施行第10年。各学校要以开展第18届推普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语言文字普法宣传,不断提高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学校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学校要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和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寓教于乐,雅俗共赏,注重实效,不断提升语言文字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各校要有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部门,且在开展活动期间要保留好图片资料,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月底请将图片材料和推普周工作总结送至教育局普教科。

 二、重点活动

1、各校安排一次与推普周主题有关的国旗下讲话,开展一次“我与普通话”征文活动。

2、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营造推普周浓郁宣传氛围。各学校开辟一期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橱窗,各班级出一期推普周黑板报。

3、各校中小学生社团进入社区,开展 “普通话进社区”的宣传活动。张贴推普周展板,发放推普周宣传材料,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带动家长和社区公民,提高公众的普通话水平。

 4、区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学生到人流量较大的东山镇大市口设立中心宣传点,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展出宣传展板,向市民发放推普周宣传材料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5、局机关、校园内的主要道路、公共服务场所设立醒目的大型固定宣传标语牌,在每间教师办公室和教室也设置“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标语牌,促使师生把普通话和规范字作为校园语言和文字。

6、结合推普周活动的开展,组织中小学师生开展诵读活动。诵读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得普通话成为了校园中最美的语言,使得争相说普通话、使用普通话成为全区教育系统师生共同的追求与自觉的行为。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使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