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教学教研>>教学工作>>阅览文章

努力让每一朵花都开得艳丽

发表日期:2010/12/22 8:32:20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722位读者读过

努力让每一朵花都开得艳丽

               ---------参观台湾适性教育有感

江宁区麒麟中心小学            王荣梅

2010年11月上旬我们在台师大进行适性教育的培训和交流。几天的座谈和听课中,我印象深刻的是国立台湾师范大学特教系的特殊教育成果显著。我准备从以下三方面来谈谈自己的收获。

一、资优教育,尽其所长。

台湾有资优教育,吴武典教授给我们重点做了资优教育基本理念和做法的介绍。他指出:“资优教育的重点并非在发掘、塑造狭义的「资优学生」,而在於鼓励增进孩子的「资优行为」。”“资优教育也不应狭义地说界定为资优班的教育,而是透过资优教育方案发展学生潜能的教育。”“能力是多元的,资优教育并不是少数人的专利品,我们应着重于资优行为的培养,藉由创意思考和工作热忱,使学生的潜力充分激发出来。”

为了办好资优教育他们建立了相关的法律,在相关法律里指出:“所称资赋优异,指有卓越潜能或杰出表现,经专业评估及鉴定其学习特殊需求,须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措施之协助者;其分类如下:

   一、一般智能资赋优异。

   二、学术性向资赋优异。

   三、艺术才能资赋优异。

   四、创造能力资赋优异。

   五、领导能力资赋优异。

   六、其他特殊才能资赋优异。

吴教授还指出:

“一个人的最终成就,不是决定於他拥有多少潜能,而是发挥了多少潜能。”

“今日学校的成功要能导向于未来社会的成功才有意义。”

台湾通过立法和专业机构指导资优教育,使得资优的孩子享受到资优行为的指导。除此之外,对于障碍性儿童的特殊教育也很完善,并有个别化教育计划【IEP Individualized  Educational Program 或 Individualized  Educational Plan,简称IEP】

二、个别化教育计划,避其所短。

在台师大,有幸听取了特教系教授兼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卢台华的讲座《个别化教育计划之理念与执行》。

  

 

讲座中,我们知道台湾《特教法》部分施行细则,其中第十八条:

  本法第二十七条所称个别化教育计划,指运用专业

  团队合作方式,针对身心障碍学生个别特性所拟定

  之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计划,其内容应包括:

¡学生认知能力、沟通能力、行动能力、情绪、

    人际关系、感官功能、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

    力、国文、数学等学业能力之现况

¡学生家庭状况

¡学生身心障碍状况对其在普通班上课及生活之

    影响

¡适合学生之评量方式

¡学生因行为问题影响学习者,其行政支持及处

    理方式

¡特教法施行细则第十八条

    参与拟定个别化教育计划之人员,应包括 学校行政

    人员、教师、学生家长、相关专业人员等,并得邀请

    学生参与;必要时,学生家长得邀请相关人员陪同。

 

通过学习,使我知道:IEP宜根据学生的能力现况来设计课程、目标、所需之相关专业服务与行政支持,不宜将能力或需求不同的学生接受同一种课程,或在同一时间上课学生的IEP目标完全相同。宜针对个别学生的能力水平与需求,同质分组或部分时间进行组内小组或个别教学。有关特殊教育课程、参与普通教育或小区之课程、相关服务、年度目标、学期目标和其它服务的书写应具体明确,且应与能力现况符合,达环环相扣之目的。

在适合的评量方式上,除需以多元评量方式鉴定是否为身心障碍学生外,更应以课程本位、生态评量、动态评量等方式确实掌握学生的能力现况,以便设计适合的教育计划。同时针对学习评量部分亦需依照学生的个别需求分别予以调整,包括采口试、报读、指认、放大试卷、提供科技辅具、延长考试时间等。

就所提供相关专业服务而言,由于相关专业资源有限,应采根据身心障碍学生的年龄、需求、可能成效等进行评估,提供有特殊需要学生较多的时数服务,而非仅形式上或以所谓的公平性方式——提供每位学生极少数而无成效的直接服务。同时可采间接服务或同质小组服务方式,让家长与学校教师参与,而能做配合的练习训练活动。

这些都可以窥见台湾借鉴外国教育,努力办好特殊教育的决心。

以上提到的资优学生和障碍学生在我们普通的学校和班级也能遇见,虽然不多,但是通过立法形式落实,可见突出其重要。我们内地虽然没有一定的普及和硬性的立法要求,但是在我们的普通学校也可以渗透这种理念。

三、普通班的“因材施教”,尽其所能。

那么在普通班如何进行因材施教?孙燕姿教授谈到了“如何变课堂上的客人为主人?”可以根据课堂需要,按能力分组,因材施教时,要做六个方面的调整:

一、          学习进度的调整;

二、          学习内容的调整;

三、          学习方式的调整;

四、          引导程度的调整;

五、          学习环境的调整;

六、          成果要求的调整。

这些调整着重强调了学生学习的独立个性、独特体验、有效达标等,总得来说能力弱的要适当降低要求,简化内容,延长时间,提供帮助;相反能力强的组,可以增加学习内容,增大难度,给予更多自主机会,目标要求达程度要高。

为了证明这种做法的可行性,孙教授还结合若干案例具体帮助我们理解。

这一点让我想到我们内地的分组教学,一般情况下,我们都是按照同组异构的形式来分的,这样分组有利于互相帮助,取长补短,互相交流学习,差的学生在小组内能得到其他成员的互助。把学习成绩高、中、低的学生分到一个小组中,小组成员“荣辱与共,息息相关”,在帮助与被帮助的过程中都得到了提高和发展;不同性别的小组合作学习比相同性别的小组效果更显著。在异质小组中,小组成员有更多的合作性思维,会产生更多的观点,有助于合作学习。小组成员之间的异质,产生了小组间的同质,促成了全班各小组间的公平竞争。弱点是个别成员可能跟不上拍子,小组合作交流也是好学生唱主角,容易造成个体发展不均衡。

而孙教授提到分组是同质分组,比如一个班可以把学生按照能力分成高、中、低三组,并给每个组取上悦耳的名字。【注意不要让学生觉察自己那一组是差生组】教师有意识地分组进行不同指导,提出不同学习要求。这让我想到内地早期存在的复式教学。教师需要在不同组内巡回,给予解答和帮助,值得一提的是给予能力弱的组更多关注。

这种做法体现了因材施教的原则,也更显示出教师教学设计时为学生着想的学生本位教学,尊重每个学生能力发展空间,体现了让不同学生得到不同发展的人文思想。

 

孔子的“因材施教”在台师大,教授们应用的游刃有余。都说文化、教育是没有明显地区划分的,更多地区别在于我们的思想是否包容、不断地接纳、更新。为了更好的研究“个性化学习”,我借阅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个性化学习设计之南》一书,这本书是根据美国戴安.弗谷森的专著翻译的。其中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分别阐述了课程设计应该面向每一位学生,让不同能力层次的学生都得到进步,并需要进行不断地学习记录和汇报。这些理念和台师大教授们的理念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为了让每一位学生都得到更大潜能的发展。作为一线的教师,我们更有义务和责任来践行和推广他们潜心研究出来的成果,努力让每一朵花都开得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