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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中心小学教科研考核方案

发表日期:2016/3/21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11307 有612位读者读过

麒麟中心小学教科研考核方案

为了规范我校的教科研工作,有效地促进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学校特制定教科研考核方案,加强教科研奖励。主要是针对教师发表或获奖论文、和课题研究实施奖励的办法。

一、奖励范围

1、发表的论文:教师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的与教育教学有关且对教育教学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

2、获奖的论文:参加中央教科所、省教科院、市教科所(或教研室、教育学会)、区教研室(或教育学术委员会)组织的论文评比并获奖的论文。

3、课题的研究:参加各级各类个人课题和学校集体课题研究,并有成果显示。

4.各级各类教育部门组织的赛课、讲座等,能反映教师科研水平提升的成绩。

二、奖励标准

1.当年有个人研究课题:

校、区、市级立项分别加3分、6分、10分;校、区、市级结题分别加3分、6分、10分

 

2.教师论文、案例等获奖:(最高封顶80分)

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0分、8分。

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文章发表按同级壹等奖标准执行(核心期刊)。

3.公开课讲座(含菜单讲座)在片、区、市级范围分别加5分、10分、20分。

三、教师校内论文考评办法

1.每位在职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交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作为教师职评、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2.教师上交的论文,要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思想,并能贴近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不少于1500字,上交的论文最好存有电子文档。

3.教科室将成立校论文评审小组,每学年对教师论文评比一次;对获奖和发表的论文进行汇总收集。

4.凡按时按质上交论文的教师,学校每学年给予一定奖励。教师上交的论文必须是自己独立创作的,凡抄袭或从网上下载的论文,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奖励。

5.教师在杂志上发表的各类习题及解析、试卷及答案,学校不予奖励。

6.获奖的论文必须经教科室统一组织、推荐,未经教科室同意个人送评的论文学校不予奖励。

7. 同名的教科研成果不重复计算得分,取最高级别考核。

8. 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或者不上交论文、课题等过程性资料的,对照绩效考核,根据不按时参加研究活动处理,一次扣除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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