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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小学校园足球考核奖励办法

发表日期:2018/9/3 9:40:07 出处:江宁区麒麟中心小学 作者:张庆坤 有867位读者读过

在绩效工资改革背景下,为鼓励优秀,特制定以下教师学期末校园足球考核标准。(期末评定参考校行政值班检查情况)

校园足球互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校园足球活动,促进我校足球特色项目发展,特质定本办法:

1.鼓励班主任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园足球活动,凡是学校组织的校园足球活动,依据学校考核评论办法,将班级成绩纳入班主任工作阳光体育活动成果考核评价当中。

2.鼓励班主任积极支持学校足球队的建设工作,凡是在江宁区级及以上足球比赛中,学校足球队荣获前6名,依据学校考核评价办法,对提供队员的班主任予以相应的考核加分。

3.鼓励体育教师积极参与学校足球活动,凡是能独立承担校级足球队训练工作,长期坚持认真的体育老师,学校将依据《江苏省教,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学校体育教师工作待遇和业余训练比赛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及时发放相关待遇,保证体育教师工作积极性。

4.凡是在上级足球比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体育教师,学校将依据考核办法,予以相应的考核加分。

5.凡是在足球活动中,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通讯员,学校在评工作中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

6.凡是在校园足球联赛中,作为裁判员的,按40元/场的标准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