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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小学校园足球议事制度

发表日期:2018/9/3 9:44:31 出处:江宁区麒麟中心小学 作者:张庆坤 有827位读者读过

第一条、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 校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有效开展,我校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足办)。

第二条、校足办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执行机构,负责全校校园足球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和保障,围绕足球特色学校布局、教改与课余训练、运动竞赛、建立激励机制、经费预算与统 筹、场地建设、师资培养与培训、保险制度等全方面开展工作。

第三条、校足办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人员实行专兼职结合。

第四条、校足办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我校校园足球工作目标、任务、支持政策、条件保障和实施方案的建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任务分工。

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促进我校校园足球工作,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支持范围,为有效开展工作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防止各自为政和交叉重复,建立与各成员单位日常 联络、问题反馈机制及研究制定应对方案。

三、制定校园足球四级联赛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竞赛的分级管理制度;研制完善校园足球 教学指南和学生技能等级标准,科学指导足球教学改革和课余训练;研究制订特色学校招生 政策;研究制定校园足球险,制订购买学生体育运动伤害险的办法,建立学生运动意外伤害 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

四、负责中央财政校园足球专项经费计划的制订和执行(统筹协调中央青少年校园足球的相关经费渠道,拟定资金使用规划和细化方案,并按预算管理程序报财政部审核),协助中国 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管理“校园足球发展基金”,加强赛事推广和市场开发,做好经费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划拨,经费主要用于场地改善、师资培训、信息化建设、国际讲师团、竞赛、 教材建设等。

五、制订教师、教练员国家级培训计划,纳入国培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制定优秀教师、教练员的邀请政策,国内教师、教练员的选送政策,国内校园足球优秀青少年运动员选拔、派出政策。

六、组织开展校园足球的宣传工作,编撰简报、出版刊物、文化推广,协调媒体加大校园足 球宣传、建立校园足球赛事转播机制。

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以及各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评估各地校园 足球各项工作,发布校园足球发展水平监测年度报告;按时注册和管理“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