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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0/10/11 10:41:56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554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2010年“红领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每年10月是江苏省少先队的“红领巾教育月”。今年全省“红领巾教育月”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60周年贺信和接见第六次全国少代会代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引导广大少先队员争当“四好少年”;紧密围绕少先队组织根本任务,深化少先队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少先队自身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活力;在辅导员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少先队辅导员职业化发展。

2010年“红领巾教育月”的内容与要求是:

一、教育引导广大少先队员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争当“四好少年”

    组织全省广大少先队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60周年贺信和接见第六次全国少代会代表的重要讲话,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少先队员从小树立远大志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争当“四好少年”,时刻准备着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1.人人熟知胡锦涛总书记对少年儿童提出的争当“四好少年”的要求,参加一次“我爱红领巾·争当四好少年”少先队知识网络竞赛(“我爱红领巾·争当四好少年”少先队知识网络竞赛”载于,活动通知另发)。

    2. 人人学唱全国少工委推广的争当“四好少年”新创作歌曲,以少先队大队为单位,举行一次争当“四好少年”新创作歌曲歌咏比赛,每人至少会唱一首争当“四好少年”新创作歌曲。

    3.人人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四好少年”,以少先队中队为单位,举行一次“我当‘四好少年’”故事会,讲讲自己争当“四好少年”的事迹与体会,表彰一批“四好少年”;组织少先队员参加以“争当‘四好少年’,共同成长进步”为主题的第六届全省少年儿童书信大赛活动(通知另发)。

    4.人人参加一次以“入队光荣,争当四好”为主题的主题队日活动,各少先队大队按照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建队纪念日广泛开展入队仪式等活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10]15号)要求,按规范举行集中入队仪式,组织队员重温入队誓词,进行党、团、队相衔接的组织意识教育,努力争当“四好少年”。

    5. 相关地区和学校少先队大队组织少先队员观看一次由省少工委和江苏广电影视动漫传媒公司联合推出的“我与小皮牵手,争当四好少年”卡通剧校园巡演活动;其它地区和学校的少先队员也可以通过收看电视或登陆,观看和了解有关剧情,在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中接受一次争当“四好少年”的教育激励。

    6. 开展一次以“手拉手”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对口支援青海玉树地区的少先队组织要完成结对支援任务;广泛开展与进城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培育爱心,增强民族团结的国家意识。

二、善始善终开展好“红领巾寻访‘江苏创造’”活动,培育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由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于今年6月起在全省少先队员联合开展的“红领巾寻访江苏创造”活动,是引导少年儿童感受江苏“十一五”发展成果,体验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成效,从小培育创业、创新、创优意识的一项教育活动,是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的重要载体,各地少先队组织要按照这一活动的总体部署,将其纳入今年的“红领巾教育月”活动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紧紧抓住“江苏创造”这一主题,进一步开展寻访活动;

    2 .征集、汇总各地寻访活动稿件,充实“江苏少先队”网站“红领巾寻访‘江苏创造’”、“西祠胡同·我爱红领巾”等栏目,交流和分享活动体会;

    3.在纪念少先队建队61周年期间,举行“红领巾寻访‘江苏创造’”展示活动,展示部分优秀活动成果;

    4.年底编印《红领巾寻访“江苏创造”》书籍。

    在开展好今年“红领巾寻访江苏创造”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近三年来全省少先队组织开展“红领巾寻访”系列活动的经验,编印《灌输培育朴素感情优秀少先队活动案例集》,制定深化少先队教育活动,迎接建党90周年活动方案。

三、在辅导员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辅导员职业化

    按照党团组织的部署,组织辅导员(尤其是辅导员队伍中的共产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发挥中小学校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的榜样作用,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活动,在广大少年儿童中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增强少先队员的党、团、队相衔接的组织意识。

    少先队建队61周年期间,省少工委将邀请辅导员中的优秀共产党员、中小学优秀党组织的代表,举行辅导员创先争优座谈会,激励辅导员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党性修养,弘扬辅导员职业精神,提升政治思想素质。

    进一步贯彻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在组织广大辅导员学习优秀辅导员事迹,开展辅导员职业精神研讨,进行辅导员职业技能训练等活动的基础上,省少工委与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将着手编写《少先队辅导员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准则》、《少先队辅导员职业素质培训指南》等,指导培养辅导员职业精神,提高辅导员职业素质。省少工委将和相关市、区少工委开展有关辅导员职业化建设的重点课题研究工作,适时举办“少先队辅导员职业成长研讨活动”,推进江苏辅导员职业发展的进程。

四、加强少先队自身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活力

    按照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的部署,抓住纪念少先队建队61周年,开展“红领巾教育月”活动的有利契机,全面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1.健全和完善市、县两级少工委。相关市、县要开好少代会,启动县级少工委集中换届工作,以县级少工委为重点加强机构建设。

    2.按照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积极推进市、县级总辅导员配备与建设。

    3.在基层学校大力推行少代会制度,普遍召开学校少代会,民主选举新一届队委会。

五、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今年的“红领巾教育月”活动

    1.坚持党建带团建、全团带队的原则要求。各级团委、少工委要抓住纪念少先队建队61周年的契机,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对少先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做到向党委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少先队工作,邀请党委领导参加纪念少先队建队61周年的主题队日活动。

    全省各级团组织要以纪念少先队建队61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全团带队工作的要求,发扬我省开展“红领巾教育月”活动的好传统,各市、县(市、区)团委分别要确定一所重点联系学校,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整合社会资源帮助该校的少先队组织做一件实事;二是指导该校主题队日活动的开展;三是10月13日组织有关机关工作人员到该校,参加少先队主题活动。各级团委要发动广大团组织和团员“为少先队员小弟弟小妹妹们做好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关心少先队工作的合力,为少先队工作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2.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少年儿童,注重教育实效。“红领巾教育月”以及主题队日活动,都要坚持体现“眼睛向下,重心下移”的工作要求,教育活动面向全省每一所中小学的少先队组织,力争影响每一位少先队员。要真正确立少先队员在少先队活动的主体地位,引导广大少先队员亲身参与到活动的设计与组织、活动的开展与宣传等活动的各个阶段中去,实现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

    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加强与各种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规模和声势。要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和社会公众新的生活方式和新的受影响的载体,探索运用电视少儿频道、广播、报刊、网络、公益广告等大众传媒,有效引导少年儿童,扩大少先队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少先队事业的良好氛围。要用好各级团(队)报刊、团(队)网站等少先队媒体,及时宣传活动进程,展示活动成果,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市少工委于9月30日前,将本市开展2010年“红领巾教育月”活动方案电子版报送省少工委办公室;10月16日前,将本市各地少工委和中小学少先队组织10月13日开展的主题队日活动的信息、图片、音像资料汇总上报省少工委。11月初将本市开展2010年“红领巾教育月”活动总结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徐美华
  联系电话:025—83393588、86906323
  信息报送电子邮箱:jssgw@126.com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少工委

 

           201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