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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海洋绘画通知(苏少联4号)》

发表日期:2011/11/18 10:27:27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753位读者读过

关于举办“海洋—我们共同的蓝色家园”

全省儿童画作品征集的通知

一、   组织机构

由江苏省少工委、江苏省贸促会、江苏省海洋局共同主办,活动办公室设在省少工委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联系电话:025-86906323;邮政编码:210013

二、   活动内容

(一)        作品主题

 海洋——我们共同的蓝色家园

(二)        参与对象

全省4—13周岁少年儿童(1988年1月1日—2006年12

月31日出生)均可参加,活动分儿童1组(4—6岁)及儿童2组(7—13岁)两个组别。

(三)        画纸要求

画纸材质不限,最大规格不超过540mm×380mm(四开纸),

最小为420mm×297mm(A3纸),不需托裱。

(四)        作品内容

    1.突出韩国丽水世博会“人海相依“主题,以童心看海洋,童心看世界的方式,用画笔描绘出江苏儿童关爱海洋现状,关注人与海洋和谐发展,展望海洋美好未来的憧憬与梦想。

2.贴近“海洋——我们共同的蓝色家园”主题,围绕海洋的地域特点、特色,充分发挥儿童想象力,多视角描述海洋、海岸在引领人类与地球生态系统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勾勒出海洋、海岸发展的新蓝图,可重点关注海洋与社区、未来、环境、记忆、节庆等场景的关系,充分展现少年儿童对海洋的热爱之情。

三、活动安排

1.征集时间:即日起—2011年12月5日止。

2.具体安排:

发动阶段:11月5—10日。活动内容和要求迅速落实到辖区各少先队大队以及幼儿园;

绘画阶段:11月11—27日。组织、指导少年儿童认真构思、绘图,按照要求完成作品。

报送阶段:11月28—30日。各市汇总并筛选作品,将筛选出的优秀作品于12月2前邮寄至江苏省少工委办公室。

评选与奖励:省主办单位将邀请儿童画专家对各市上报的儿童画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50幅,二等奖100幅,三等奖200幅,并颁发证书。其中,一、二等奖作品将送至全国儿童画作品征集组委会,进入全国评选。全国评选入围者由中国馆组委会授予证书,并于世博会期间在韩国世博数字画廊(EDG)进行展示。

四、     注意事项

1.作品须未经发表,由儿童独立创作,标题自拟,绘画形式不限。要求率真自然,主题突出,格调鲜明,风格各异,富有儿童情趣,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2.若出现违反著作权等问题将取消作者参与活动资格,责任由作者和监护人承担。

3.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主办方拥有作品出版、展览和进行其他商业性操作的权利。

4.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

5. 所有参赛作品请认真填写作品卡(见附件1),该卡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同时请务必附作者户口簿复印件。

各市选出的优秀作品一律采用挂号或特快邮寄到省少工委办公室。

五、     相关要求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是2012年韩国丽水世博会江苏组委会塑造、宣传江苏形象、丰富参赛内容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江苏少年儿童展示绘画才艺,表达关爱海洋与自然环境的难得机遇。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并以此为契机,迅速行动,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少年儿童参与作品征集活动,确保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扩大世博会在当地的宣传与影响,进一步推动少年儿童热爱海洋、保护环境的行动。

连云港、南通、盐城三个沿海城市作为我省参与丽水世博筹备工作的重点城市,确保选送作品不少于50幅,其他各市选送作品不少于30幅。

 

 

附件:

“海洋——我们共同的蓝色家园”全省儿童画征集作品卡

 

 

 

江苏省少工委

江苏省贸易促进委员会

江苏省海洋局

2011年11月8日

 

 


附件1:

 

“海洋——我们共同的蓝色家园”

全国儿童画征集作品卡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学校班级

 

辅导老师

 

监护人与作者关系

 

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含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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