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德育之窗>>法制安全>>阅览文章

安全管理条例

发表日期:2007/11/15 11:03:31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775位读者读过

麒麟中心小学安全工作条例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及师生安全教育是学校的一项长久性基础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及社会稳定。学校安全教育应立足于常规教育,定位于安全防范,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为确保学生在校园中安全成长,特制定以下安全条例:

一、安全教育

1、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2、学校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学习内容,提高依法执教的自觉性。

3、广泛宣传,加强专题教育。

校园开设安全教育宣传栏,各班设立安全教育专栏;每年3月份“安全教育周”组织开展全校性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对班主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通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宣讲消防、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防患知识。   

4、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每学期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或参观教育活动。

5、狠抓养成教育的落实,提出具体要求,防止因违规行为造成的校内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

把严抓细管作为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硬功夫来抓。

(一)确保交通安全

6、普及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来校和放学路上不玩耍逗留;不骑自行车上学,节假日外出须有父母带领。

7、学校若有作息时间的调整应及时通知家长,便于家长接送, 若来不及通知,学校应有相关措施。

(二)确保运动安全

8、体育课、体育活动课以及课外实践活动课等必须严格按大纲要求,精心备课,严密组织,严禁教师中途脱堂;坚决禁止无人驾驶的放羊式体育课。

9、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体育器材的性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学生课下严禁活动单、双杠、胁木,课上须有保护措施才能活动。凡因室外任课教师违规上课而造成的伤害事故一律由其本人负责。

10、组织运动队课外训练要有保护措施,以校级队参加各级类体育赛事时学生的安全事宜由领队教师负责。

(三)确保活动安全

11、组织师生较大型的外出活动,必须坚持申报审批制度。班级向学校申报;学校向上级申报;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带有商业性质的庆典活动及有危险因素的活动。

12、校内各项活动必须事先考虑到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措施,谁主管谁负责。

13、组织校内外集体劳动,事先要明确目的,讲清安全要求,制定相应措施;严禁组织学生接触有易燃、易爆、高空等危险因素的劳动。

14、日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擦楼道玻璃,烧垃圾等劳动要在安全指导下进行,严禁教师指派个别学生在无人看护情况下进行。

(五)确保校园安全

15、加强校内消防教育,严防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16、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玩具枪、子弹、各种电器、电子玩物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危险物品或非学习用品进校进班。以防发生意外。

17、总务及相关人员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电源电线、锅炉房、文体设施、室外玩具等要经常检查维护,对年久失修的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18、在楼道、楼梯、楼上护栏处设有明确的安全警示。

19、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坚持来客登记,控制校外人员随意进校,严禁闲杂人员进校干扰滋事,学生在校期间,严禁机动车入校园。

20、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注意饮食安全。

2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1)严守作息时间,冬季早8:00到校,晚4:25离校;夏季早7:30到校,晚4:15离校。早晨提前到校的学生要在班内或校内做有益活动;离校后要及时回家,不得私自去他处玩耍逗留,更不许夜不归宿。放学后,教师若留学生必须有安全护送等措施。

(2)课间及中午不回家的同学要开展有益的课间活动或休息,严禁追逐打闹;凡课间因违规造成的校园伤害事故,一律由当事人负责处理或赔偿。

(3)未经老师批准,不得随意取出体育器械,更不得进行投掷活动。

(4)必须坚持考勤制度,缺席须有家长签字的假条或电话。学生中途离校必须有班主任及家长护送或交接,否则,门卫不得放行。班主任应坚持早晚点名查人。

(5)不得翻越学校围墙、大门,攀爬建筑物、护栏。

(6)节假日,进入周围建筑工地等,须注意遵守有关规定。

(7)防止农田电力触电、溺水、伤害事故发生。

(8)防止坏人引诱、拐骗。

22、实验室、微机室要规范管理,有毒物品、强腐蚀药液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微机操作必须听从老师指挥,防止触电伤人。

23、发挥警校共建功能,及时处理周边治安隐患。

对个别问题学生进行综合教育。严厉打击学生中出现的勒索钱物、聚众滋事,无理取闹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行为。

三、安全管理机构

24、安全管理机构由校长亲自抓,校长是总责任人。

25、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王尚保,副组长:时家成、杨玉奎,成员:姚永来、窦义山、叶有平、孙万金、吴永生、吴义友、孙元保。由杨玉奎同志具体抓。各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和奖励制度

26、凡排除重大隐患或处理重大事故有功人员,学校将进行一定的奖励。

27、凡由于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利,教育不够造成学生伤亡的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

28、凡因教师违反师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学生伤害,伤亡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并负责对受害人经济赔偿。

 

 

 

 

 

江宁区麒麟中心小学

二00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