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安全责任状
发表日期:2007/11/15 11:05:06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715位读者读过
任课教师安全责任状
甲方:江宁区麒麟中心小学(盖公章)
乙方:______年级_____班
根据江宁区教育局(2005)30号以及江宁区综治办(2005)13号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切实加强学校内部治安及消防管理工作,预防多种违法和治安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状。
1、甲方聘请乙方任教_______年级______班 课。
2、乙方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质保量地完成安全管理的各项指标:
①每堂课的课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②任课教师应积极协助班主任抓好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③任课教师应协助班主任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上级的安全规定和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隐患及时报告,杜绝事故的发生。
④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及时检查教学设备设施。处理好课堂教学中出现的偶发事件。并注意加强对后进生和心理异常学生的个别教育,促使其健康成长。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课程标准要求进行教学。
⑤在教学中能结合教材积极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卫生等安全教育,了解基本的安全知识,严防事故发生。
⑥严守师德,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本人承担。
⑦凡违反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安全规定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本人负责。
3、乙方如能达成上述目标,甲方将足额发放乙方岗位责任奖中的安全奖。乙方如不能达标,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有关奖惩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以上责任状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0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