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校(园)方责任保险理赔所需材料
发表日期:2010/11/18 8:51:27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971位读者读过
办理校(园)方责任保险理赔所需材料
一.学校(幼儿园)关于校(园)方责任事故发生情况的说明(需加盖学校公章);
二.出险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三.如出险学生住院治疗,须提供以下原件:
(1)病例;
(2)出院记录;
(3)用药明细(流水账);
(4)住院发票(需加盖医院的公章)
四.如出险学生门诊治疗,须提供以下原件:
(1)病例
(2)诊断证明书或病历(需加盖医院公章)
(3)门诊发票(加盖医院公章)
(4)如有X线等专门检查的,提供相关的报告书
五.调解协议书(由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出具调解书,并盖章)或人民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书原件;
六.南京市江宁区校方责任险事故责任认定书(需加盖学校公章,认定书格式附后,可下载复制)
说明:提交上述材料时,请带单位公章到教育局813室办理相关手续,联系人:杨圆,联系电话:51196593。
南京市江宁区校方责任险事故责任认定书
被保险人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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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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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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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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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号 (理赔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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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案编号 (理赔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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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的主要原因、受损程度及范围、施救经过:
、 学校签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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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学校对本次事故的初步认定意见:
学校签章: 日 期: | |||
区教育局保险理赔办公室对本次事故的初步认定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