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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修订)

发表日期:2010/12/16 8:25:53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696位读者读过

麒麟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修订)

 

第三届二次教代会通过

 

为科学合理地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以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切实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根据区教育局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实施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包括人事制度改革实施退养的人员,长期病假人员、借调不参加此考核分配。

二、分配原则:

1.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        师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项目:

1.        基础性绩效考核。

(1)对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满工作量,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

(3)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情节严重者,以及违反“五严”禁令者,视具体情况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4)长期病假人员(2个月以上),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

(5)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于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1个月、2个月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人员,参照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处理办法执行。

2、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上半年(2—6)月,下半年(9—1)月两次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考核内容:

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由各类津贴、常规考核奖、工作补贴等组成。

(一)各类津贴

1、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300元。由德育处、年级主任依据考核目标每月考核发放;

2、区学科带头人(区青标)、区骨干教师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100元。由教务处依据考核条例,每学期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

3、管理干部津贴:副校级领导津贴为班主任的1.5倍,中层正职为1.25倍,中层副职为1倍,每学期由校长室组织全体教师依据考核项目测评,年终按测评结果发放;

4、年级主任为1倍,每学期接受校长室和各职能部门考核。年终发放;

5、教研组长每学期200元,另外年终评三个先进教研组,奖励全组活动费500元,由教务处每学期考核,年终发放。

6、学校会计享受中层付职津贴(每月300元)

7、男55周岁,女50周岁(含)以上的教师,每周享受两课时补助。

8、班主任大课间活动每周享受两课时补助。

(二)常规考核

由①师德,②超课时津贴(含考勤),③教育教学过程,④教育教学完成情况,⑤学校调研成绩,⑥各项获奖,六部分组成,采用计分制的方法,其中师德为200分,教育教学过程300分,教育教学完成情况300分,学校调研和各项获奖得分不等(见后面)。

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减去各项岗位津贴、工作补贴、合作成功奖,剩余的总量除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再同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金额数。

计算公式:全校绩效工资剩余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个人考核得分=个人绩效奖。

1、师德:(200分)由党支部、工会、德育处等部门考核。

⑴师德表现: 120分。

①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②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平等对待每个学生;

③不从事有偿家教或以营利为目的其它经营活动。

④不接受家长的礼金或礼品,维护集体利益,注意教师形象;

⑤严格执行五项禁令。

(2)、政治思想表现(80分)

①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有违反师德的言行并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团结的扣50分。

②按时参加集体晨会、周前会、年级组、学科组等各种会议,少参加一次扣2分。

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拒绝参加的一次扣2分。

④认真写《师德档案》,不认真完成扣10分。

(3)安全责任:

因失职或处理不当造成教学责任、安全责任,且事故恶劣的视情节轻重扣50-200分。

2、超课时津贴(含考勤)

①教师享受超课时津贴,每超1节课加0.3分,每学期统计一次,年底考核。

②全学年出满勤得200分,病假一次扣4分,事假一次扣6分,病事假满一个月的,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病事假满二个月的,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各扣1分,外出办私事一次扣2分,超过两小时按半天算(本项可得负分),婚丧假、产假按上级文件执行。

3、教育教学过程:(300分)

①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调课(以校领导巡视为准)。

②认真履行教学“五认真”,在月查和随机视导中均要达到合格以上等第。不合格的发现一次扣50分,此项可以负分。上课得优秀等第的加3分,不合格的扣5分。

③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少参加一次扣2分。

④互相听课每学期要达到15节,教研组长以上要达到20节,少1节扣2分。

⑤无故不组织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学科竞赛活动的,一次扣10分。

⑥没按学校要求上公开课的,少一节扣5分。

⑦不能完成全年继续教育学时的扣20分。

4、教育教学效果(300分)

全学期教学任务完成好,学生素质基本达标的得300分,具体标准:

①体育:本年级学生体育教学项目应知应会,学生运动能力测试合格率达98%,低于90%将扣分,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

②音乐:完成课程计划教学任务,作业量充足,兴趣浓厚,在随机能力抽查中合格率达98%,低于90%将扣分,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

③美术: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作业量充足,在随机能力抽查中合格率达98%,低于90%将扣分,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

④品德、科学:任务完成,作业量达100%,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在区抽测中达到中游即任务完成,综合分每低区均分1分扣2分。

⑤语、数、英,教学任务完成,本校检测合格率达90%,优秀率达30%,合格率低于90%,优秀率低于25%将扣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

5、调研、检测成绩

①学校每学期末对各年级、各学科进行调研、检测(每年两次),达到校均分(综合分)给予奖励50分,每超过校均分(综合)1分另加5分,以此类推上不封顶。凡代两门主学科和三门主学科的教师,考核以所教全部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计算,系数分别为1.3和1.5,若综合成绩低于均分1分以内的,分别总共加20分和30分

②在接受上级调研性测试中,团体成绩达区均分的,奖励被抽测学科全体教师每人30分,每超区均分1分增加10分。

6、各项获奖:(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必须承担的任务除外)

①辅导学生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1人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1人次)。

②当年有个人研究课题区、市级立项分别加3分、5分;结题时,区级、市级课题分别加3分、5分。

③教师论文、案例、课件、说课评选

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0分、8分。

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文章发表按同级壹等奖标准执行(核心期刊)。

④公开课、讲座、赛课、交流展示课,

1)公开课讲座(交流展示课)在片、区、市级范围分别加5分、10分、20分。

2)在片、区、市、省、全国赛课:

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0分、30分、20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0分、60分、40分。

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0分、80分、60分。

如不是核心单位组织的赛课则降级考核加分。

3) 片示范课加5分、区示范课加10分,市示范课加15分。

⑤区团体一、二、三等奖每人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市团体一、二、三等奖每人分别加50分、40分、30分(不是全员参与比赛学校酌情降级考核加分)。

⑥活动训练奖

热心组织学生社团训练,接受学校非常规任务的由校长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联合予以考核,奖金视具体情况而定。

⑦受省、市、区、街道、政府或教育局表彰的先进教师、先进工作者、先进班主任分别加30分、20分、10分、5分,受其它部门、单位单项表彰的视情况加分。

7、合作成功奖:

①全学期无重大安全事故。全体在岗教职工人均奖500元。

②获区先进学校荣誉表彰的全体在岗教职工人均奖500元。

③在校能评估中被评为一类学校的全体教职工人均奖500元。

④获市级集体荣誉称号的,全体在岗教职工人均奖1000元。

(三)工作补贴:

1、代课金

外出公差人员事先应调好课并报年级主任,除特殊情况,学校一般不安排代课,对因病、因事请假的教师,教导处在接到请假条后,安排好人员代课,并作好统计和公开(每月一次)。

①每代一节课,学校付代课费4元。

②行政代课不拿代课金。

2、加班补贴:

①严格控制加班次数,尽量安排在工作期间完成,教职工节假日的确需要加班的由学校职能部门报校长室,同意后才可加班。

②行政人员除寒、暑假、国庆、五一、元旦值班其它情况下加班不拿值班费(尽量在工作期间内完成)。

③加班标准每人每天60元。

④学校安排每天值班的教师、领导要到岗到位,认真负责,每学期加30课时。

(四)工勤、教辅、退养、病休、待岗人员考核。

①工勤、教辅人员参照教师绩效考核的相关条款执行。

②退养人员拿参加考核教师最低绩效奖的80%。

③长期病休人员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④待岗人员:待岗期间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70%的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享受。

(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1、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兆基 副组长:时家成

成 员:时晓莉、华鹏、尹文钦、窦义山、郭平丽、薛礼、王爱玲

2、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时家成 

成 员:王荣梅、吴永生、杨传武、言培根、张梅香、陈华兰

3、考核监督、调解小组:

组 长:杨玉奎、叶有平

组 员:孙万金、言培根、张梅香、陈华兰

五、考核纪律与监督

1.      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研制与修订,并监督方案的实施。

2.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经教育局备案,方可实施。

3.      本方案是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的依据,学校职能部门与教职工必须共同遵守,按原则办事。

4.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必须坚持阳光操作,按要求进行月公开和年度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凡是未公开的考核与发放一律视为无效,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中,教职工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相关考核部门反映,也可向学校工会调解小组提出申诉;如学校未能妥善解决,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备注:

1.       本方案从2010年元月1日起执行。

2.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方案试行中,如遇上级政策性调整,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修改的权利。

3.    本方案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解释。